认证
亲属关系(例如,申请人和邀请人之间或者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)必须通过官方文件来证实。中文证明或户口条目不足以证明亲属关系。中国的证明文件须公证并经中国外交部/外办认证(中国公证书须含德文或英文译文并经外交部/外办认证)。
 
血缘关系须通过出生证明来证明。自1996年起,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出具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。1996年以前出生的,或者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,也可通过经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来证明。
 
对于不是德国或中国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,形式上有其他一些要求(例如,美国/香港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须经海牙认证)。对欧盟国家出具的国际性身份证明文件通常没有进一步的要求。

西班牙认证的要求:
1、苏、浙、沪、皖、赣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。
2、闽、粤、琼、桂、云、贵、湘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广州总领馆认证。
3、需西文或英文译文。

认证代办电话:15010032419
 
西班牙签证中心
西班牙签证申请人须按照户口所在地的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签证申请。
北京领区包括:
除了属于上海和广州管领区的省份外,所有其它中国的省和自治区
上海领区包括:
江苏、上海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
广州领区包括:
广东、福建、贵州、海南、湖南、云南、广西(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/暂住证其中之一能证明申请人属于广州管辖区即可)。
可在预定出行日期前不超过90天递交申请。建议在预定出行日期前不少于15个工作日递交申请。

免责声明:本网站不属于西班牙政府,我们的协助申请服务将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! 
Powered by OTCMS V2.84
携程特价机票